|
|
|
|
|
|
|
|
用户名:
密  码:
  
【规章制度】栏目相关文章
   ·教科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深圳市滨河中学关于“罗湖区学科兼职教研员”校内管理试行办法
   ·滨河中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汇报制度
   ·深圳滨河中学师徒帮带校…
   ·滨河中学学科建设工作条例(草案)
   ·滨河中学先进教育科研课题组评比条件
·滨河中学师徒帮带公开课活动方案
   ·滨河中学年度考核教科研方面奖分规定
   ·滨河中学课改创新达标课评价标准
   ·滨河中学教师业务达标竞赛方案(新课标)
·滨河中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实施方案(草案)
   ·滨河中学教科研课题津贴发放方案
·滨河中学学科竞赛暨教科研成果奖励试行条例
   ·滨河中学关于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深圳滨河中学师徒帮带校本培训条例
[  点击数:3133    更新时间:2010-10-12  ]

宗旨:按照“有序高效、稳步提升、务实前瞻”的学校发展思路,为了迅速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校师徒帮带活动条例。

一.导师的选择在校长指导下,经教研组推荐,由教科室、教务处考核研究决定,由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各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担任带徒任务。

二.徒弟的确认:参加工作三年内的新教师和新担任高中教学任务及新任班主任的老师均为徒弟人选。

三.师徒关系的确立师徒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合成师徒关系。师徒关系一旦确定,双方则必须签定《师徒帮带协议书》并履行本条例的最基本要求,对于符合互助学习、共同提高原则的其它方式和要求,师徒双方可以另外商定。

四、师徒帮带协议书《师徒帮带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师徒双方要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应尽的义务。

五、师徒双方的义务:

导师应尽的义务

1.言传身教,指导徒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

2.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对徒弟指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指导徒弟制定一个为期一学年的成长计划。

3.每周至少听一节的课,即时点评,并指导徒弟写好课后反思。

4.每月指导徒弟备一次课,检查一次徒弟的教案及其课件,提高徒弟分析教材、处理教材的能力。

5.每学期指导徒弟上好2节校级示范课并及时组织听课、议课、评课和撰写课后教学反思或教学札记。

6.每学期指导徒弟命好一份标准化试题,写好一篇教学论文和一篇教学反思。

7.每学年帮助徒弟选定一项教改实验课题,并在实施过程中给予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指导。

8.每学期与徒弟同步上好二节“同课异授”的组内公开课,并虚怀若谷,博采众长,支持徒弟彰显个性,共同成长。

徒弟应尽的义务

1.虚心请教,主动和导师沟通,学习导师敬业精业、为人师表的职业风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2.针对自身的特性制定出为期一年的成长计划。

3.每周至少听导师两节课,并主动议课,保留听课记录。

4.每月上交导师一份高标准的原创教案和课件,并共同探讨和反思。

5.每学期上好两节汇报课,同时保留相关课件、教案和教学反思。

6.每学期要向学校教研室上交高标准高质量属于个人原创的“五个一”作品,即:一篇教案、一篇论文、一篇教学反思、一份试卷、一个课件。

7.每学年在导师指导下参加一项教科研课题活动,承担相应的课题研究任务。

8.努力完成导师分配的其它有利于自身专业发展的任务。

 

 

                                                       滨河中学教科室

                                                      2008年8月29

 

 



版权所有 2004 © 深圳市滨河中学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塘街6号 邮编:518010 电话:0755-22923716 22650773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