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作为新课标达标行动的第四阶段,本学期开展教师业务达标竞赛活动。
2、对象:全体初一、二、高一、二的任课教师。
3、时间:第6周开始(3月7日)到第19周结束(6月18日)。
听课时间安排在初中第8节课;高中第9节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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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科 |
理 科 |
综 合 |
高 |
语、英、政、史、地 |
数、理、化、生 |
音、体
美、劳、健教 |
初 |
语、英、政、社会 |
数、理、化、科学 |
4、分组:
共分5组
5、标准:第二周各科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推选出各大组的专家组成员。第三周各专家组在原“新课标教学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各组的学科特点,制定出有效的评价标准。
6、锤炼:所有参加竞赛的教师科学设计适合自身特点、适合学科特点和适合学情的教学模式,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双边活动,以期培养学生的学识能力,形成一定的特色和风格。
7、听课: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授课教师,提前两天告知,要求不赶课时。专家组通知相关老师听课,本组的同学科老师参加听课,欢迎其它学科老师听课,电教组负责录像。
8、评价:学生评价:问卷调查,上课内容测试(专家组确定),占30%;
专家组评价,占40%;
同行评价(所有听课老师),占30%。
9、表彰:根据授课评价情况,按“新课标”的标准,对达标老师给予不同级别的表彰,人数不设上、下限,达标一个表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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