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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06年初中—年级学位申请工作方案
[  点击数:8599    更新时间:2006-4-20  ]

为切实保障我区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简称“1+5”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深圳市2 0062 00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6]82),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罗湖区2 006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工作方案。

一、学位申请对象、提交资料及分类办法

    均详见《罗湖区2 006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申请公办初一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必须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暂住人口子女还必须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l+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位安排原则

    l、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学按教育科划定的招生地段接受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择学生。

    2、按小学毕业生及父母的户籍、住址等学位申请分类状况,顺序录取。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学校受理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3、学位特别紧张需分流调剂的学校,可依据同等条件下罗湖户籍优先、购房优先、独生子女优先、地段内居住时间长者优先等原则,制定具体的学位安排细则。

    4、金区统筹学位安排。各中学先按划定的地段,受理地段生申请并严格审核就读证明材料,若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数超过预安排招生计划人数或学校的学位容量,教育局将视情况进行调剂安排。

    5、经济型民办小学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或其他不符合罗湖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规定,应返回原籍就读或自行联系民办中学。

    三、学位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阶段(4月下旬至5)

    l、本区小学负责的工作

    (1)4月下旬开始,各小学要通过毕业生家长会宣传、解释学位申请政策,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咨询,直至放暑假。

    (2)4月下旬各小学发放《罗湖区2006年小学毕业生信息确认及初一学位申请表》(分深圳户籍和暂住户籍两种),提醒家长准确填写各项信息(说明如提供假信息、假材料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指导家长填写、准备材料。

    (3)确认居住地址。《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家长签名确认后交回学校,同时要求家长提交现住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居住的证明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学校验核、确认住址及地段中学完毕后,填写学籍号,签名、盖章,留存《申请表》一份,其余两份退还家长自带至中学申请学位。

    (4)学校根据《申请表》,核对、修改、补充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各小学应尽可能保证毕业生信息(特别是住址)准确。

    (5)对《申请表》中填写的居住地址显示为罗湖区以外的,小学要及时向学生及家长核实住址(家长不申请跨区改派,但确实居住在罗湖区以外的,小学也应提醒家长必须跨区改派),经确认后于51 5日前造表报教育科,由教育科统一列入跨区改派名单交换给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对居住在宝安区或龙岗区的,小学应提醒家长在518前,持《申请表》一式二份到我科加盖学籍章,并主动与居住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学位。改派到福田、南山、盐田区的,可由我科统一交换名单,家长按居住区教育局的通知办理有关手续。凡已改派的,罗湖区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6)凡考上“深圳市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我区不再安排学位。经家长签名同意,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读明珠学校、菁华中学、奥斯翰外语学校等三所国有民办中学,这三所学校可以到各小学自主招生,提前录取。公办初中不再受理被录取学生的学位申请,招生结束后也不再受理转学申请。家长也可自行到经济型民办中学联系学位,或安排子女返回原籍就读,并告知子女所在小学。

    (7)各小学根据《初一招生地段划分图》,将毕业生按家长确认的住址,在初一招生电脑系统内预分到地段学校,518前完成。如发现被中学退档,小学应及时复核退档学生信息,重新预分。

    (8)各小学应通知需申请我区公办初中学位的家长,根据教育科统一安排的时间(见附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对照各公办初中的招生地段和招生条件,自行确认地段中学,按学生户籍情况带齐所需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段中学申请。

    (9)各小学应全程协助教育科、各中学做好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工作,及时转达有关通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为有需要的家长提供指导,了解掌握本校每位毕业生的去向(本区申请被受理情况、市属学校、民办学校、返回原籍等),发现有群体性不稳定苗头应及时报告。国有民办小学应对申请公办初中学位的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并在51 8日前将基本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造册报教育科,不得上报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2、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工作由教育科直接负责处理,区外小学毕业生凭教育科开具的《学位申请联系函》,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段中学申请学位。

    3、中学负责的工作

各中学受理学位申请工作在教育科监督下进行,负责直接处理属本校地段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1)按教育科规定的时间在招生系统接收和查验小学预分的学生信息,对不符合本校地段条件的可先作退档处理,及时通知小学。如发现某个小学出错较多,请及时告知教育科。深圳中学初中部和碧波中学由于没有纳入我区统一使用的初中招生系统,由教育科统一根据学校的招生地段,将地段内的小学毕业生名单送交二所中学,学校按名单验证、分类排序,顺序录取。

    (2)5月份起,各中学应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咨询。并按教育科规定时间受理地段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3)各中学负责验核本校地段内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证明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本校地段生、是否符合就读条件。如不属本校地段生,学校可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家长,属预分地段生的在招生系统上作退档处理。

    (4)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各中学视小学毕业生及父母的户籍、住房等状况进行学位申请分类排序,发给申请回执。对基本符合就读条件但部分材料不齐全或不充分的,可发给回执但不予分类;对无法提交某项证明材料而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把握不准的,各中学应暂予登记,但不发给申请回执。对不能提供户籍资料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完全不能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的,各中学可不予受理,发给不予受理告知书,同时登记好不予受理的学生情况及理由。

    4、关于学校地段与申请条件的说明

    (1)深圳中学初中部与碧波中学是市属学校,其受理地段及申请的条件由学校与我局协商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确定,小学应提醒居住在两校地段内的家长留意学校的公告,自行核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深圳中学初中部地段内未被该校受理申请的家长,由东湖中学先予受理;碧波中学地段内未被该校受理申请的家长,由罗芳中学先予受理。然后再按学位申请类别安排学校。

    (2)由于学位有限,翠园中学初中部只接受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学位。翠园中学初中部地段内未被该校受理申请的家长,由文锦中学先予受理,然后再按学位申请类别安排学校。

    (3)家长误选地段学校申请的,第一次受理申请的中学应明确告知家长其子女所属地段中学,提醒家长在申请期内到所在地段中学申请。家长提供的申请材料不能充分证明符合地段中学要求的,除深中初中部、碧波中学、翠园中学初中部可视情况不予受理外,其它地段中学均应暂予登记(不能提供户籍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及完全不能提供居住证明材料者除外),不

得以填错地段学校或无学位等为由拒绝受理,但明确告知家长不保证安排学位。

    (4)符合就读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向地段中学提出学位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的,深圳户籍儿童不保证相对就近入学,暂住户籍儿童不保证提供学位。

    ()学位安排阶段(6月一7月初)

    1、在规定的时间内,各中学及时统计上报受理申请的初步情况。及时录入未经招生系统预分到本校的申请者信息并报教育科核准,同时汇总统计、分析到本校申请学位的小学毕业生的有关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

    2、受理学位申请工作结束后,各校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对可疑证件或全部证件进行核验,如发现有提供假证的,应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教育科视情况组织对各中学受理学位申请及验核就读证明材料的情况进行检查。

    4、各校根据到本校申请并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数量,以及本校招生预安排计划和学位容量,按学生的户籍住房分类情况提出学位安排方案,报教育科核准。

    5、分流调整。对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出预安排招生计划或学位容量的学校,教育科与相关学校协商制订分流安排方案。各校要妥善保管申请学生的资料,分流安排的学生的资料需移交到接收学校再行复核。

    6、申请学位时如果填写了服从学位调整,若所属地段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在顺序录取未能安排的情况下,符合就读条件的教育局负责将其调整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填写服从学位调整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己联系就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调剂学位。对不符合条件未被中学录取的暂住小学毕业生,中学在招生系统上作退档处理,并向小学反馈退档原因,由小学向家长作出解释,劝其回原籍就读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7、各中学按照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别依次录取。区属中学的录取名单需经教育科核准,并印制统一的《初一学位安排通知书》,本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负责统一发放,区外小学毕业生由受理申请的中学负责发放。

()入学注册阶段(781 0)

    已安排学位的小学毕业生于781 O日持《初一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的中学报到。各中学于711向教育科报送新生注册名单。

  四、加强过程管理

  1、各中学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组成招生工作小组,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本校地段范围、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和学位申请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接听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门难进、话难听、人难找、搪塞推诿等不良现象发生。

    2、学位申请阶段,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处理好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中学受理申请时要设置咨询、验证、休息等区域,并尽量与教学区隔开,采取发号排位受理的办法,为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学位申请提供优质服务。

    3、要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对学位申请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请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中小学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协作。

    4、学位申请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处理学位申请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疑难问题,对可疑材料进行核实、处理,做好学位安排工作,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科核准后方可公布。

5、教育局将对区属学校和区内市属学校的学位申请、安排工作进行检查,对学校上报的拟录新生材料进行抽查和核准。

 

 

罗湖区教育局

00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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