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学生应遵守住宿纪律,未经生活老师同意,不能擅自调动床位,不能带非住宿生住宿。
2、住宿生需要外宿时,家长本人必须到校向生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假期超过三天的由学生处批准。
3、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午休和晚休熄灯后,应自觉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门,不洗衣,不吃东西,不开灯。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4、每天晚上宿舍由舍长点名。生活老师复查,核实后报知负责考勤的老师登记、汇总。住宿生应服从老师管理,不能顶撞老师、辱骂老师或有其它不礼貌行为发生。
5、住宿生必须搞好自己的个人卫生,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宿舍每天安排舍员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6、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设施,防止火灾。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燃气炉,严禁将刀具、蜡烛、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能在宿舍内私接电线等。严禁带饭盒、方便面等在宿舍食用。
7、要爱护公物。不能损坏公物者或偷窃别人钱物者。
8、要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不能有拉帮结派、敲诈勒索、打架斗殴行为。
9、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和喝软性毒品。
10、学生因故须要退宿时,必须填写《退宿申请单》,办清退宿手续后,必须在三天内将个人用品搬出宿舍,过期不负保管责任。
11、学生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变更,家长有义务将更新后的住址、电话号码告知生活老师.。
12、住校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才可以出校门。
13、入住学生必须保证在学校饭堂就餐 ,出入宿舍履行登记手续。
住宿生违反住宿纪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作退宿处理。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如不适应则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2009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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