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同时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午休环境,保证下午有充足的学习精力,现作如下规定:
1、学校午休时间为中午12:50—1:40。
2、中午12:50之前要求同学们进入教室内午休(或自习)。
3、中午12:50以后学生只能进入学校,不能离开学校,进校的学生到学校饭堂休息或看书学习。
4、学校学生处12:50—1:40检查各班午休情况,评分标准如下:
① 教室内吵闹,扣0.1—0.5分。
② 教室内有人追逐,扣0.1—0.2分。
③ 教室内外有人走动,扣0.1—0.3分。
滨河中学学生处
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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